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公布工程造价咨询企业2024年10-12月
阶段性信用评价结果(第13期)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各有关单位:
根据《海南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标准》(2023年版)有关要求,我厅已完成2024年10-12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阶段性信用评价(第13期),并已在厅门户网站进行7天公示,现将结果予以公布。
附件:2024年10-12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阶段性评价(第13期)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1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