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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委托开展海南省城市市政公用行业(道路、照明、桥梁、无障碍)安全抽查服务的询价函

    来源: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时间:2023-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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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委托开展海南省城市市政公用行业(道路、照明、桥梁、无障碍)安全抽查服务的询价函

各受邀报价单位: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需要,我厅拟委托第三方开展海南省城市市政公用行业(道路、照明、桥梁、无障碍)安全抽查服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项目名称。海南省城市市政公用行业(道路、照明、桥梁、无障碍)安全抽查服务

(二)最高限价金额。人民币96750元(玖万陆仟柒佰伍拾元整)

(三)采购需求

1.抽查时间。市政公用行业(道路、照明、桥梁、无障碍)安全抽查分别在6月、9月、12月开展、共三次。每次工作时间不少于5天、覆盖5个市县,全年覆盖15个市县。抽查市县由我厅指定。

2.抽查内容。主要为市县属地监管职责落实情况、部分市政公用设施运行情况及我厅另行指定的抽查内容。

3.抽查组构成。每次安排1名道路桥梁专业高级工程师(熟悉无障碍通行设施标准规范)、1名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熟悉道路照明相关标准规范)和1名工作人员,并做好相应车辆及食宿保障工作。

4.成果提交。抽查组应于每次实地抽查完成后3个工作日按照我厅要求提交抽查报告,报告需对每次抽查工作进行总结,并对每个市县具体抽查情况进行描述,附问题图片。同时指导市县完成抽查发现问题的整改。

(四)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12月25日前完成抽查工作并依次出具相应抽查报告。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近3年来参与过类似安全抽查服务或承担过相关管养工作。

(三)具有完成城市市政公用行业(道路、照明、桥梁、无障碍)安全抽查服务的专家技术力量,参与抽查专家应熟悉掌握城市道路、桥梁、无障碍、公共照明行业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同时团队成员中有一名固定的工作人员负责与我厅进行工作对接。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参与询价材料

按照下列顺序书装并加盖骑缝章(一式3份及电子版):

(一)封面。包括项目名称,服务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电话,编制日期。

(二)报价单。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三)单位资信。服务单位营业执照、“信用中国”上无不良行为信用记录承诺书。

(四)资格证明材料。符合本公告“四、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中的条件的书面承诺。符合本公告“四、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二)(三)”中要求的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业绩合同、团队成员列表、专家职称证、技术人员从业证等证明材料。

(五)服务方案。围绕采购需求编制抽查内容子项、工作措施、时间安排等方面内容。

不符合遴选条件,不按要求报送材料、提供虚假材料的报名单位不进入遴选。

四、其他

(一)报名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20日17 时(邮寄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请提前电话告知),一式3份及电子版(刻录光盘)送至海南省海口市海府路59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409办公室(邮寄信封上需注明“遴选报名”,邮编570204)。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898-65356592

(二)我厅将组织对报送材料进行评审,从服务方案科学合理、类似工作经验丰富、价格合理较优者中遴选出服务单位。服务单位接到中选通知后,应在10日内与我厅签订委托合同,正式确定相关事宜。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3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