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建质监函〔2025〕71号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开展2025年度海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职业能力评价的通知
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7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建质规〔2023〕1号)《海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琼建规〔2025〕1号)《海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职业能力评价工作方案》(琼建质监〔2025〕94号)等相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2025年度海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职业能力评价(以下简称能力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评价安排
(一)注册流程
下载“海易办”APP,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个人注册,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和录入面部识别信息后,系统将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二)报名时间
2025年4月30日-2025年5月8日
(三)报名流程
1、注册信息审核通过后,登陆“海易办”APP,搜索“数字工程”,在“培训教育”一栏中点击“检测能力评价”模块进行报名。
2、检测人员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相应人员类型和选取相应检测项目报名参加能力评价。其中,检测项目中包含的必备检测参数(含涉及的检测方法)默认一并选取,可选检测参数(含涉及的检测方法)可单独选取。
3、本次能力评价每人至少选择3个必备检测项目参加评价。
4、报名时间截止后,及时登陆“检测能力评价”模块,打印参评回执,按照参评回执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评价。
二、评价流程安排
(一)理论知识评价
1、携带身份证原件和理论知识评价参评回执,提前30分钟到达评价地点签到,配合现场工作人员核验身份并分配评价机位。
2、按现场工作人员引导登录评价系统,输入参评回执号及密码,核对个人信息无误后开始答题。评价过程中如遇系统卡顿、断网等异常情况,立即举手示意现场工作人员处理,不得自行操作。
3、所有题目均可以回看修改(需在倒计时结束前提交)。评价结束前5分钟系统自动提醒,交卷后不得再次登录。
4、理论知识评价时长60分钟,开始答题后系统自动倒计时,超时自动交卷。评价开始30分钟后可提前交卷离场。
(二)综合能力评价
1.检测技术管理人员在理论知识评价通过后,及时登陆“海易办-检测能力评价模块”查看综合能力评价时间和评价地点。
2.携带身份证原件和综合能力评价参评回执,提前30分钟到达评价地点,配合现场工作人员核验身份并进行签到。签到完毕后进入等待区等待叫号。
3.被叫号后,进入评价区开始综合能力评价。每个参评人员评价时间原则上控制在10分钟内。
(三)实操能力评价
1、检测人员在理论知识评价通过后,及时登陆“海易办-检测能力评价模块”查看实操能力评价时间和评价地点。
2、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实操能力评价参评回执,提前30分钟到达评价地点签到,签到完毕后进入等待区等待叫号。
3、被叫号后,配合工作人员核验身份,核验无误后发放相关评分表格,告知抽取的实操检测参数。按工作人员指引至候考区准备,准备时间20分钟。
4、候考时间到,将个人物品放至收纳区,领取空白《原始记录表》、草稿纸后进入实操场所开始实操,实操过程中评价专家提问和参评人员回答问题的情况需记录在草稿纸上并经双方签认。
5、每个参评人员实操时间原则上控制在30分钟内。实操评价过程中如有1个检测参数评价结果不合格(不合格需2名评价专家复核),则对应的该检测专项实操能力评价不通过,并结束该检测专项的实操能力评价。
6、实操能力评价原则上统一安排评价时间和评价地点。如需在本机构场所进行实操能力评价的,将在全省统一实操评价结束后另行安排时间进行。
三、其他注意事项
1、因参评人员数量庞大,建议参评人员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达到评价地点,注意合理安排时间。
2、评价过程中严禁替评和使用手机、手提电脑和平板等通讯设备;严禁破坏评价设备或系统,篡改评价数据。
3、如因系统故障、断电和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等导致评价中断,经核实后可安排重评,具体以主办方通知为准。
4、在所有参评人员能力评价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公布评价结果,对评价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复核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5、报名时间内可以随时修改报名信息,报名时间截止后系统将即时锁定所有信息,无法再修改。检测人员因个人原因导致未报名成功或报名检测项目未及时修改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咨询电话:0898-65340263、石工:13828869521
咨询QQ群:722729602(1群)、828026252(2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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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4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