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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时间:2023-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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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更好地服务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有关规定,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调一批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职位一:公开选调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工作人员9名,其中5名到厅直属参公事业单位海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任职,4名到厅直属参公事业单位海南省建设标准定额站任职。

职位二:公开选调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各1名,到厅直属事业单位海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任职。

二、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

职位一: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或已进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职位二:已进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或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二)报名条件

申报职位一的,应具备《海南省公务员调动暂行规定》规定的资格条件;申报职位二的,应具备《海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规定(试行)》规定的资格条件。此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严守纪律和规矩,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1日之后出生),个别岗位可以放宽到40周岁以下(详见附件1)。

4.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2023年4月1日)。

5.身体、心理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及相关规定。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按照国家或地方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选调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试用期未满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具体的选调岗位、选调名额、报考资格条件等详见《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3年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海南日报》、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http://zjt.hainan.gov.cn/)、南海网(www.hinews.cn)等媒体上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截止。

2.报名方式:通过网上邮箱报名,邮箱地址为:cyrcgzc_szjt@hainan.gov.cn,邮件标题为“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姓名+手机号”。

3.报名资料:(1)报名表(请从网站下载,须单位同意报名并盖章);(2)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正反面;(3)学历学位证书;(4)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职位一),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职位二);(5)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电子照片);(6)近三年工作总结(1000字左右);(7)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8)本人认为可以证明自身能力素质的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资料电子版照片为JPG格式,扫描件为PDF格式,报名表和近三年工作总结同时提供word电子版。

(三)资格审查

厅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选调名额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2方能开考。对未达到规定比例,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职位予以核减或取消。对取消职位的报考人员,若还有其他职位符合报考条件,工作人员将在完成资格审查时与之沟通,确定是否改报其他岗位。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将以电话和短信方式通知考生本人后续考试安排,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以短信方式告知。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选调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不实或弄虚作假的,取消选调资格。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各占50%确定考试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笔试成绩和笔试合格分数线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发布。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养、逻辑思维、个性特征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选调名额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比例的,按符合条件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采取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考试前对考试人员报名材料的相应原件进行复查。对未能提供原件、原件与报名材料不一致或原件不符合要求的,取消考试资格。

(五)体检和考察

原则上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有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再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派出考察组进行考察和政审,主要考察考生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等内容。

(六)办理调动手续

综合考生的考试、体检和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择优选调,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本公告由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98-65349931

附件:

1.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3年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2.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3月15日

附件1.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3年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1)

附件2.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