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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清洁乡村路灯亮化和乡村民宿备案工作信息监测服务单位的公告

    来源: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时间:2026-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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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遴选清洁乡村路灯亮化和乡村民宿备案工作信息监测服务单位的公告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需要及相关管理规定,我厅拟采用比选方式,确定一家符合本项目要求的单位委托开展清洁乡村路灯亮化和乡村民宿备案工作信息监测服务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6年清洁乡村路灯亮化和乡村民宿备案工作信息监测服务

二、预算费用

不超过9.87万元人民币(含税)

三、服务内容

(一)实时监测海南省清洁乡村路灯亮化情况和乡村民宿备案工作信息,工作时间不少于168天。

1.清洁乡村路灯亮化工作:根据年度工作安排收集海南省清洁乡村路灯亮化信息,包含:村内主干道和公共场所现有路灯数量、计划新安装、修复数量以及亮化工作进度、完成时限等,并对收集数据进行统计形成报表,提交我厅村镇建设处。

2.乡村民宿备案工作:指导乡村民宿备案工作,收集海南省乡村民宿备案信息(包含但不限于民宿名称、详细地址、注册名称、社会信用统一代码、发证日期等),并对收集数据进行统计形成报表,提交我厅村镇建设处。

(二)根据我厅村镇建设处工作需求及信息监测情况不定期开展清洁乡村路灯亮化和乡村民宿备案工作现场核查工作,核查市县由我厅村镇建设处指定,时间安排不少于21天。

四、服务要求

(一)合同履行时间。2026年5月1日至2027年4月30日。

(二)服务工作组构成。安排不少于2名工作人员且具有乡村振兴工作经验人员并完成所有工作。

(三)成果提交。一是按时提交阶段性清洁乡村路灯亮化和乡村民宿备案工作情况相关报表;二是监测并核实市县完成年度清洁乡村路灯亮化工作任务和乡村民宿备案信息填报工作;三是不定期对监测信息随机抽查,并开展现场核查工作,及时提交核查小结。

(四)其他。工作日被服务单位如有需求,服务单位主要工作人员应在2小时内响应,并做好上门服务工作。

(五)除不可抗力情形出现外,服务单位无权单方面终止服务工作。

五、申报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具有3年以内承担过同类工作或乡村振兴等工作业绩。

(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遴选资料提交时间:2026年4月13日至2026年4月15日17:30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30至12:00,14: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

六、遴选流程

(一)申报材料请按照下列内容书装并加盖骑缝章

1.封面。包括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电话、编制日期;

2.目录。包括申报材料内容清单和对应的页码;

3.单位资信。包括营业执照、信用记录、质量体系等凭证复印件;

4.服务团队信息;

5.工作业绩;

6.工作方案(格式自拟);

7.申请单位承诺中标后项目不转包或超规定分包的书面证明。

(二)申报单位在2026年4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3份及电子版(光盘或U盘)提交至海南省海口市海府路59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115办公室(邮寄信封上需注明“遴选报名材料”字样,邮编570204),逾期不再受理(邮寄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

(三)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媒介,有关本项目比选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与下载为准。

七、联系方式

遴选人: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地址:海口市海府路5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厅115办公室

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898-65238206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4月13日

附件:路灯亮化和民宿备案比选评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