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印发《海南省建设工程竣工结算文件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五指山市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建设工程竣工结算文件备案管理落地实施,推进工程造价数据积累与数字化应用,根据《海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28号)并结合我省实际,我厅对《海南省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备案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试行)》)进行了修订,经审查正式印发《海南省建设工程竣工结算文件备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自2026年9月1日起施行,原《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附件:《海南省建设工程竣工结算文件备案管理办法》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6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