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做好2026年上半年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综合评标
专家入库培训考核及继续教育能力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评标专家、各培训机构:
为做好2026年上半年住建行业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综合评标专家终审入库及资格有效期于2026年底前届满的评标专家的继续教育工作,根据《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6号)、《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和评标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琼府办〔2021〕76号)、《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开征集海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综合评标专家的通知》等文件的精神,现将有关培训、考核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及考核对象
(一)经我厅初步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员(含新申请入库(25人)、已在库增加或变更评标专业的人员(11人),名单详见“附件1、2”)。
(二)资格有效期于2026年底前届满的评标专家(1014人,名单详见“附件3”)
二、培训及考核方式
培训机构采用线上网络和线下现场同步培训授课及考核方式,学员可自行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采用线上方式的学员,可在我国行政区域范围内任何有互联网数据信号覆盖的地点,使用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智能手机等终端,按要求安装相关软件进行在线培训并考核答题。
采用线下现场培训的学员,按后续通知要求按时到达指定培训及考核地点即可。
三、培训内容
(一)解读国家及我省有关招投标最新政策规定;
(二)我省住建行业最新“机器管招投标”、“暗标评审规则”等相关政策及系统实操;
(三)警示教育、典型案例分析解剖。
四、培训机构的要求及条件
(一)培训机构应具备网络授课和考核答题所必须的硬件设备、满足网上教学要求和满足至少600人同时顺利在线的网络环境和相关教学应用软件的基础要求,同时具备满足至少600人的线下培训场所;
(二)培训前应根据培训人员数量、培训场所、师资力量等综合因素进行成本核算,合理制定收费标准并向社会公开;
(三)聘请的授课教师应当精通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并具有与招标投标相关的实践经验的行业管理部门的专业管理人员或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及以上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四)请于2026年6月19日前按上述相关要求制定合理的培训方案、培训内容、收费标准、网络教学条件等,报我厅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审核及备案。无备案的不得承办该培训考核事项;
(五)请各合格培训机构于2026年7月20日前完成培训及考试,并将培训结果报告报送至我厅。
五、其他要求
我厅将统一通过政务短信的方式发送备案完成的培训机构名单至学员预留手机号码,请各位学员注意查收(也可通过电话咨询已备案的培训机构)。请符合考核的学员自行综合考量,择优选择一家培训机构按时参加培训及考核。缺勤、考核不合格的人员此次将不能进入综合评标专家库或增加专业。专家的资格有效期届满,不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或考核不合格,将停止续聘。
附件:1.申请新入库名单
2.申请增加或变更专业名单
3.需继续教育名单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6月10日
(联系人:叶睿晟,联系电话:65335090)
(此件主动公开)